因我校已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根据主管税务局的通知,沈阳工业大学已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转为一般纳税人以后,凡是以学校户名开出税务发票的项目,均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财务报销时进行抵扣;而其他对外开出收据的项目,根据税务局的要求不可以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只能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报销。
学校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沈阳工业大学
税号:210106463001325
地址及电话: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024-25496061
开户行、账号:建行铁西支行 2100140000805961000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