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份工资发放相关问题的说明
沈阳校区教职工:
2019年2月份工资已于今日发放,请注意查收。
(1)工资补款项为补发2018年7至12月调资款;
(2)财务处于2019年1月15日统一接收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已在2月份工资发放计税中扣除;
(3)由于我校2月份工资里反映的扣税额是1月份工资所得应纳税额,因此各位老师所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1月份工资明细中查询。各位老师可登陆财务办公平台网上查询系统或添加财务处微信公众服务号在“智能财务”中进行工资及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19
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