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编制2020—2022年滚动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 2020-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展开,各学院和职能部门自本通知起即可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需求,在2020-2022年范围内选择相应年度进行项目申报,并提交项目申请相关材料,经学校统一论证筛选后择优上报上级部门并根据资金实际批复开展实施。本科教育教学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申报。为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对编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编报注意事项:
1、项目资金总额度:沈阳校区2020-2022年每年预计申请中央财政资金项目预算控制数为940万元。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学校自筹不低于中央财政申请额1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得低于200万元,请在专项资金规定额度和使用范围内据实申报。
3、执行进度:资金执行期一年(12个月)。
例如2020年项目资金执行期按照2020年6月到2021年6月编写,要求项目资金拨付当年基本完成付款,形成实际支出,第二年只允许付尾款,切实加快资金执行进度。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可以于2020年6月前开始。2021年2022年项目也按此时间要求编报。
项目如一年不能完成请分年度申报(注明一期、二期,两次申报内容应不同)。
4、上报材料具体要求:上报附表3、附表4和附表6(见附件)
(1)附表3:项目建设规划报告
● 规划主要内容根据附表中编写提纲格式具体编报。
● 项目建设规划报告内容不用填写采购明细清单,需重点描述资金投入方向及预期效益(绩效)分析。
●排版要求:
页面设置采用A4纸纵向,页边距为上2.5cm,下2.5cm,左3.0cm,右2.8cm。
一级标题为三号宋体加粗,段前0.5行,段后0.5行,居中。
二级标题为四号宋体加粗,段前0.5行,段后0.5行,左对齐。
正文为小四号宋体,首行缩进2个字,行距为20磅。
(2)附表4:项目申请书
●学校基本情况不用部门填写,只需填写申请项目基本情况。
●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选择相应申报平台将方框涂黑;学校自筹资金额填在“地方自筹”中。
(3)附表6:绩效目标申报表
请认真填写此表,在项目中期或完成后可能要根据此表指标做绩效自评,偏差太大会影响以后专项的申请(附填表说明)。
二、材料上报:
1、上报材料务必排版为可打印格式,附表3、4和附表6的电子文本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年度-部门”命名,公文流转至财务处杨凌。
2、上报时间:2020年2月13日下午5点前。
附件:项目申报材料下载
财务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