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把服务师生的理念落到实处,解决研究生在助研工作中无法办理公务卡的实际困难,财务处经与中国银行多次沟通和积极争取,目前银行已同意为研究生科研助理办理公务卡。
一、办理范围
有公务消费需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研究生科研助理申请开立公务卡审批表》1份(见附件1,可在财务处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使用);
③《预算单位公务卡个人申请表》1份(至财务处322室领取)
三、时间要求
需要办理公务卡的研究生请于10月14日之前提交上述材料至财务处322室,由财务处统一向银行申请办理。今后有开立需求的学生可随时携带所需材料至财务处填写申请表申请办理。
联系人:高蕾 刘沫 25496066
关于公务卡的使用、报销及管理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沈工大校发[2010]17号)和《沈阳工业大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实施办法》(沈工大校发[2012]25号)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特殊强调的是,由于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消费的特殊性,必须由单位申请开立和注销,银行不接受个人申请,因此已办理公务卡的学生毕业前务必至学校财务处进行公务卡注销信息登记,由财务处统一办理卡片注销,否则日后将无法在工作单位申请办理公务卡。
财务处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