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0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现将学校财务工作年末业务办理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学校预算执行进度,请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对当年学校预算安排的经费抓紧预算执行进度。对各类设备、物资采购、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等根据合同及时办理验收及结算付款手续。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项目结转资金,将作为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国库,因此对“双一流”建设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要求各部门依据财政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
二、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勤俭治学、反对浪费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严禁年末突击支出各项经费,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发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时效和绩效。
三、请各部门对本部门老师已借款尚未冲账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截至年末仍未偿还的借款将相应扣减该部门2021年度预算指标。
四、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做好学费、住宿费的催缴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缴费。
五、具体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7日起停止办理柜台借款、报销业务,同时停止网上预约报账接单以及网上酬金申报业务接单(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冲销借款业务除外);
2、2020年12月20日起停止办理奖助学金发放、冲销借款业务;
3、根据学校寒假时间安排,2021年度有用款需求的部门和老师可在假期值班期间根据已批复预算办理业务,具体值班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各部门请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网上预约已申报但未提交至财务处的单据予以撤销,以免影响年末项目查询额度的准确性。
财务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