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校区师生: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现已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内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均可办理。为帮助全校师生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避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学校主管税务机关铁西区税务局建议我校师生集中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二、办理方式
建议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三、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的后果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相应罚款。
关于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详情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最新一期文章推送。您在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与财务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24-25496066。
沈阳工业大学财务处
财务处
2021年3月6日